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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党委关于成立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7-12  点阅次数:次  来源: 军工集团

 

各所属企业党委、机关党委:
  为加强对集团公司和所属企业及机关党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领导,决定成立集团公司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张海平
  第一副组长:王本河
  常务副组长:高  勃
  成      员:何  勇  徐立敏  张  胜  王  强 
常兆春  朱传安  汤玉平  潘卫华  黄怀宁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  任:高  勃(兼)
  副主任:汤玉平、潘卫华
  成  员:朱燕  李宇  刘陈  叶兰  吴晓琳
  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 学习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国资委党委有关文件精神,研究集团公司、所属企业和机关党委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事项。
    2. 负责集团公司范围内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领导工作,承担对所属企业和机关党委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职责;统筹推进集团公司范围内活动开展各项工作。
  3. 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了解掌握各单位、各部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展情况,研究解决遇到的重要问题,总结推广活动中创造的好经验、好做法,做好宣传报道、舆论引导、典型宣传工作。
  4. 配合省委第十五督导组开展活动的督导工作,并派出集团公司督导组全程督导集团公司范围内的教育实践活动,推进各项工作落实。
  5.向省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省国资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省委第十五督导组的请示工作,汇报情况。
  6.做好省委和省国资委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室工作职责:
  1. 了解、掌握集团公司范围内教育实践活动进展情况,总结活动中的经验,研究分析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向领导小组报告并提出建议;拟制活动方案及阶段安排,起草领导讲话及相关材料;筹备领导小组会议和有关工作会议;
  2. 做好集团公司领导赴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联系点和领导小组成员调研指导活动相关工作;
  3. 根据领导小组的要求,对教育实践活动工作进行培训、检查和具体指导;
  4. 根据领导小组的安排,配合督导组做好活动开展各项工作,为督导组开展工作提供服务;
  5. 组织协调集团公司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宣传报道、舆论引导、典型宣传工作,对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工作进行指导;编发教育实践活动简报,及时反映活动动态;负责教育实践活动网站专栏的设立、维护与更新;
  6.做好教育实践活动的总结工作;
  7.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安徽军工集团党委
                                              2013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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