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无数据!

首页 暂无数据! > 暂无数据!

推行安全法治化 实现生产安全化

发布日期:2015-01-15  点阅次数:次  来源:安徽军工集团
    我国的《安全生产法》从酝酿到出台历经波折,耗时二十余年,于2002年起正式实施,后经过十二年的运行,新修改后的《安全生产法》于2014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了。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在突飞猛进的发展的同时,许许多多的安全事故也伴随而来。一系列安全事故不仅给国家财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带来了巨大的损失,也对国家政治、经济正常、有序、健康的发展造成了巨大冲击,由此可见,国家出台安全法律势在必行,责无旁贷。《安全生产法》的实施,对加强生产安全,推进经济社会的平稳发展起到了不可或缺的作用。然而,鉴于我国经济发展现状,要真正实现安全生产尚存在一定差距:一是需要一个逐步改善的过程,二是目前方方面面还存在着认识误区。面对错综复杂的安全现状,安全监管人员依法监管难、处罚难,大量的安全生产事故屡见不鲜。但是,随着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推行法治必定是党和国家坚定不移的选择,修改后的《安全生产法》就是要改善和推进我们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提高安全监管能力,推动全社会安全生产的发展。
  对于以武器装备生产、经营为主营业务的军工集团,安全生产的作用和地位有着更加重要的意义,在安全生产上面临的形势也极为严峻,有的安全隐患一旦引发事故,甚至会对企业形成毁灭性打击。长期从事军工产品科研、生产的广大干部职工,面对复杂的安全生产环境,要努力克服各种不利因素,群策群力、想方设法地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我们这些地方军工企业在安全生产上的历史欠账不可能在短时期内理清,这就要求我们首先要将“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在全体干部职工中牢固树立起来,必须把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其次是通过健全、完善制度以及加大安全投入,将严格监管、强化培训、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等有机结合起来,着力提升人的安全素质、规范人的安全行为;三是防患于未然,要把过去被动的、末端的安全生产管理变为主动的、源头的安全生产管理。四是规章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不论是各级管理人员还是各个岗位的职工都要自觉遵章守纪,坚决纠正对安全隐患的麻木不仁、对事故苗头治理的失职、渎职,全力维护规章制度权威性,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
  修改后的《安全生产法》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以人为本、依法治国的精神,是我国安全生产法制建设新的里程碑。作为从事火工爆炸品生产和科研的地方军工企业,要更加重视贯彻法制安全的思想,推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切实改进和完善军工高危行业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为提高安全生产本质度作出不懈努力。(周建军)                                        
关闭】 【收藏】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