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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 “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6-13  点阅次数:次  来源:安徽军工集团

关于开展 “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宣传部、安全监管总局等七部委《关于开展2012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及国家国防科工局《关于印发2012年国防科技工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的部署要求,现就集团公司开展201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科学发展,安全发展。
  二、活动时间
  安全生产月活动于2012年6月1日至6月30日。
  三、组织机构
  集团公司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组,黄小虎任组长,王本河、何勇任副组长。
  四、活动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把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年”的重要内容抓紧抓好。各单位要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制定活动计划,周密部署,认真实施,务求实效。
  (二)要广泛开展好宣传活动,大力营造安全生产氛围。突出“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主题,充分运用军工报、厂报、广播、电视、集团网站等多种宣传工具,深入学习宣贯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通过举办讲座,知识竞赛、观看安全专题片等多种形势,广泛普及安全知识,进一步增强广大职工的安全意识和素质,提高自救互救等安全技能。
  (三)开展“反三违”和“零事故”月活动。发动全体干部员工,从企业决策、中层管理到车间、班组、生产岗位,开展反违章操作、反违章指挥、反违反劳动纪律活动;开展事故隐患和安全问题大排查,落实安全经费,完善重大危险源监控手段,集中消除一批安全盲区、死角和隐患,努力实现“零事故”月。
  (四)继续深入开展现场管理活动。各单位要按照集团公司《现场管理工作评定标准》和实施方案的要求,扎实细致地推进现场管理活动,着力开展“5S”活动,逐步实现生产作业现场规范、有序、整洁、安全的目标。
  (五)组织应急知识教育和应急演练活动。各单位要开展应急知识培训教育,要让每一位员工都熟悉应急救援常识和本岗位应急救援措施。要认真组织应急预案的演练,通过演练把书面的文字转化成实战的能力,要补充和完善应急救援装备,不断提升企业防灾救灾的能力。
  各单位要将 2012 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总结分别于 5 月 30 日、7 月5日前报送集团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张兆忠 吴海峰,电话:0551-4687915,4682162,传真:0551-4687900,电子信箱:
whfjg@163.com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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