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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行“燃烧青春激情,我与集团公司同发展”演讲比赛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08-12  点阅次数:次  来源:安徽军工集团

关于举行“燃烧青春激情,我与集团公司同发展”演讲比赛活动的通知

各直属单位团委:

经集团团委研究决定于九月初举行一次“燃烧青春激情,我与集团公司同发展”演讲比赛活动。开展此次演讲比赛,是为了激发青年职工的热情和潜力,积极投身岗位实践,带头弘扬创新精神,争当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楷模,争当走在岗位前列的尖兵,努力创造一流的工作业绩,为企业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同时提高职工的技术水平和职业道德素质。演讲要求围绕“燃烧青春激情,我与集团公司同发展”这个主题进行,要求各单位团委做好动员和参赛人员的落实工作,每个单位落实2名参赛人员,于8月20日前上报参赛人员名单及演讲稿。认真帮助参赛人员做好选材工作,演讲要做到主题突出,语言流畅;最好能结合集团发展的实际,表达出作为一个职工如何以积极的态度为集团的发展而努力,真正体现团员青年奋发进取、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

 附:“燃烧青春激情,我与集团公司同发展”活动方案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八日

 

“燃烧青春激情,我与集团公司同发展”演讲比赛方案

 一、比赛时间:2010年9月初(具体日期另行通知)。

二、演讲主题:“燃烧青春激情,我与集团公司同发展”。反映职工在企业发展中积极发挥主观能动作用,为企业出谋划策的先进事迹;体现职工群众忠诚于企业,诚信于职业的高尚道德风韵。

三、参赛人员:按集团公司子公司为单位进行参赛人员的落实工作,每个团委参赛人员为2名,共12人参加比赛。

四、比赛方法:参赛人员按抽签排列顺序发表演讲,演讲时尽量脱稿,每人限时8-10分钟。

五、评委组成:设评委五-六名,由集团领导、集团部门负责人组成。

六、评定方法:演讲比赛由现场的评委评分,评分采用十分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最后所得的平均分为该选手的最后成绩;

七、评分依据:①仪表端庄、穿着得体、面带微笑、落落大方、不紧张(1分);②脱稿演讲、语言流畅(3分);③内容详实、生动,自己撰写(3分);④语言标准、富有感染力,用词准确(2分);⑤用时恰当、时间在8-10分钟之间(1分)。

八、奖项设置: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两名,三等奖三名,其他设纪念奖;

九、奖励方式:,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均以实物进行奖励(暂定金额:500元、300元、200元,参赛人员发给纪念奖)。

十、要求:

1、各单位团委要做好动员和参赛人员的落实工作,8月20日前将名单上报;帮助他们做好题材的选取,并在报名单时将参赛演讲内容报给集团团委。

2、参赛人员按通知的时间准时到会,有良好的形象,各单位参会负责人带队参加。

十一、联系方式
    集团公司团委:朱燕    

电话:0551 -4687921 

传真:0551-4687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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